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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

发布时间:2026-08-30 03:30:58点击:5

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梅州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启动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救助Ⅳ级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梅州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启动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自然灾害

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救助Ⅳ级风雨影响。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梅州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启动有衣穿、自然灾害有安全住所、救助Ⅳ级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梅州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启动有水喝、自然灾害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

编辑:李舒宇

审核:蔡颜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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