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提出复审的河北申报人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公布“来源”,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:2026年7月13日至17日17:30(以邮件日期为准),批省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.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hebkjt.cn),科学科学
联系电话:0311-85810058、基金结果请填写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》(附件2),项目新闻
2.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,初评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河北85821343
附件:1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.doc
2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.doc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2026年7月13日